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八条和《福建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》,受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,审计与法务处派出审计组,自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,对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郑苏青、院长叶林心同志,任职期间(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)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,加大维护财经纪律的监督力度,在审计期间,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审计组反映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。同时,为促进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,可随时向学校审计与法务处、纪检监察室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是否依法审计、廉洁从审、秉公执法等方面情况。
审计组组 长:薛红兵
审计组副组长:陈 钧
审计组成 员:张琳琦 陈 志 林律达 曹 滢 陈哲霖
审计期间的办公地点:审计与法务处办公室(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13室),电话号码:26298276。
校纪检部门办公地点:连江校区图书馆五楼 ,电话号码:262923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