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项审计公示(2024年第1号)
根据《福建商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受学校党委统战部的委托,经校领导批准,由我处委派审计组, 自 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31日,对学校福建商学院校友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、福建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,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
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,加大维护财经纪律的监督力度,在审计期间,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 向审计组反映本会在经费使用、合同履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同时,为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,可随时向校审计与法务处、纪检监察室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是否依法审计、廉洁从审、秉公执法等方面的情况。
审计组组长:翁梅霞
审计组成员:陈芳卉、吴丽梅、雷明
审计期间的办公地点:审计与法务处办公室(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13室)
电话号码:26298276
校纪检部门办公地点:连江校区图书馆五楼
电话号码:262923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