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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公示(2023年第2号)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/03/20 15:19:55 浏览人数:

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公示(2023年第2号)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八条和《福建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》,受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,经校领导批准,由审计与法务处委派审计组,于 2023 317 日至2023416日,对原传媒与会展学院院长魏仁兴同志任职期间(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10月12日)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。

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,加大维护财经纪律的监督力度,在审计期间,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 向审计组反映本会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。同时,为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,可随时向校审计与法务处、纪检监察室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是否依法审计、廉洁从审、秉公执法等方面情况。

审计组组长:赖  

审计组成员:朱传骏,陈烨,陈静娴,陈莹娟

审计期间的办公地点:审计与法务处办公室(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13室)

电话号码:0591-26298276

校纪检部门办公地点:连江校区图书馆五楼 

电话号码:0591-262923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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